荆楚理工学院

数理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发布日期:2022-09-02 16:15   作者:熊泽本   浏览次数:

    为保证实验室的正常有效运转和实验室安全,建立如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因此要明确相关部门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

一、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组长:杜锋 周娅

副组长:盛集明  汪宏志  蒋再富

  员:黄兴奎 杨小云 周仙美 张定梅 熊泽本 曾刚 钟明新 曹赞 黄雪飞  平磊磊  李磊  黄珊

实验室安全员:周仙美(207208209室)

              黄兴奎(213307309室)

熊泽本(210211212室)

张定梅(303304室)

曾刚(312 313室)

曹赞(320317314室)

黄雪飞 (305306308室)

钟明新(310311室)

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如督导实验室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组织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协调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实验操作过程、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及定期进行评估;提供实验室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以及人员培训工作。

二、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责任

1.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实验室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

2.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实验中心所有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检查。

3.安排或组织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4.做好实验仪器资产清查、入账、报修,实验室管理档案的准备、整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实验室卫生等。

5.负责所管理实验室安全设施和器材的检查与督促更换。

6. 坚持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每天离开实验室前,要作必要的安全检查,关水断电,关窗锁门。

7.贯彻落实上级和其它部门安排的安全工作。

8.协助实验教师维持实验教学秩序,提醒在实验室上课的教师和学生要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

三、实验教师安全责任

1.实验教师要对上课期间的实验器材和实验过程进行管理,严格按实验规程操作,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实验过程中水、火、电、气、仪器、设备、工具的监管,防止发生意外。

2.上实验课时必须按规定指导学生操作,把实验中可能出现不安全的因素告知学生,没有告知的实验教师负全部责任,告知了学生没有遵守的学生负主要责任。

3.上实验课学生做实验时,实验指导教师不得离岗,离岗后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实验指导教师负主要责任。

4.安全事故应急措施: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学生一旦发生意外,实验教师不能不管学生,应立刻协同有关部门送往医院,同时通知辅导员及有关领导。

5.离开实验室之前,教师要安排学生整理好仪器,要关掉仪器、电源、气源、水源等并把门窗关好。

6. 熟悉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实验室消防安全知识,熟知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七、学生安全责任

1.提高自我防范、保护能力,增强防火、防盗、防骗、防毒、防意外伤害意识。

2.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仪器操作规定和安全制度及条例。

3.禁止在实验室打架斗殴、聚众起哄等干扰他人正常实验的违法违纪行为。

4.学生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环保与习惯教育课,并通过考核才能进入实验室。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烹饪、进食,禁止将食物放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或储藏柜中。

6.实验过程中发生把实验用物品碰洒、损坏等情况,并对自己或他人造成危害的,当事人负主要责任。

7.实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宜,实验教师已经告知,但学生没有按要求操作,造成自己和他人危害的,当事人负主要责任。

 

 

大学物理实验中心

                           

上一条:数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手册 下一条:数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奖惩办法(试行)

  • 版权所有:@荆楚理工学院数理学院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 联系电话:0724-2355862  E-mail:slxy@jcut.edu.cn
  •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