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理工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大学物理实验中心>>制度建设>>正文

数理学院实验室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22-05-09 16:00   作者:   浏览次数:

11   实验室主任职责

    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各个课程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校系各项规章制度,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实验室发展建设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领导并组织完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第二章规定的各项实验室工作任务;

    3、制定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并协助完成其采购、验收、上账和入库的工作。

    4、组织制定和修改各课程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组织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提高投资效益。

    6、定期检查和考核专职实验人员的工作。

    7、主持实验室工作会议。

    8、负责仪器设备报废的申报工作。                                                          

                                                              

12   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1.2.1实验课上课管理规定

    一、认真备课,对本学年首次开的实验必须试作,并记录下实验情况。

    1、明确每次实验的目的和要求。

    2、熟悉实验原理、实验装置、实验步骤和注意事项,实验的数据和结果,以及如何判断结果是否正确、学生容易产生的错误和设备容易发生的故障,以及如何处理这些问题等。

    3、了解实验室供电、供水、照明系统等。

    4、填写数理学院实验室学生分组实验安排表。

    二、上课时不迟到,要求课前10分钟到实验室。

    三、严格执行提问制度,不预习的学生不准做实验,对于确已预习,但未能通过提问的学生,可令其在实验室内进行预习,待通过后再实验。同时给予评定。

    四、适当掌握实验课前的讲解内容和时间。指导实验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有意识地去发现问题,注意应用启发诱导方式,增强学生独立观察,独立思考,独立分析,独立解决问题能力。防止包庇代替,另一方面避免放任自流,在学生不知如何解决问题时,应通过引导给以提示帮助,不应让学生盲目拖延时间。同时对操作进行评定。

    五、实验结束前,对实验数据,结果和部分思考讨论题应组织学生,分析讨论,以提高实验效果。注意检查仪器设备是否缺损,学生是否将仪器整理好,做好结束工作。发现仪器缺损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同时对实验数据进行评定。

    六、实验指导教师对实验报告应及时批改,尽量争取在下次实验时发给学生。批改报告应认真负责,错误之处应指出。不符合要求的报告经指出错误退回学生重做。每份报告都应登记成绩。

    七、实验指导教师不仅应严格要求学生,也要严格要求自己对学生和蔼、耐心、诚恳、一丝不苟,以模范行动影响学生。

1.2.2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1、制定实验课的开设计划。在实验课开课前必须与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教学任务商量制定具体实验项目,并且严格按照实验课教学任务完成相应实验项目。

    2、提出实验课所需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

    3、做好每一个实验的预备实验。

    4、负责实验课的教学,指导学生课堂实验,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5、负责实验课的考核与成绩评定。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及时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实验报告的批改必须附有指导教师签名,并有平时成绩、报告成绩。

    6、负责提出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规则和管理要求。协助实验员维护好仪器设备。

    7实验指导教师在实验上课过程中要求学生爱护实验仪器,注意仪器正确使用方法,在实验过程中如有仪器损毁,必须在实验记录本上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并在下课后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8、参与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实验课后要求学生完整填写学生实验记录本,在实验完成后整理整理桌面、复位仪器。

9、第一次担任实验教学的教师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必须有实验试做记录和完成相应实验报告,并交实验室永久保存。并通过由主管实验室的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和相关实验教师组成的小组的测试。

10、实验指导教师在学期期末必须上交实验平时记录表、实验分组安排表、学生成绩记录表、课程总结到实验室保存。

11、实验指导教师在学期期末必须要求学生上交所有实验报告,批改完后按实验项目分类装订,填写完相关信息后上交实验室保存。

12、学生上交所有实验报告后才有补考资格,学生实验补考由实验指导教师负责,学生补考完后必须上交补考相关记录到实验室保存。

13   实验员职责

    实验员是实验室的主要技术人员和实验教学的辅助人员,实验员要熟练掌握课本实验的业务,仪器设备保管常识和维修技术。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物理实验室所有财产的建账工作。

    2、负责各课程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年审工作。

    3、负责物理实验仪器设备、材料的验收、登记和发放工作。

    4、负责库存工作,负责仪器设备、工具等的借用和督促归还工作。

    5、收集各课实验室的技术资料及产品说明书,搞好实验室的档案建设工作。

    6、严格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实验室物资的入库、借用、调拨都必须手续齐全账目清楚。

    7、做好保管室种各仪器设备和工具等物品的登记、建账工作,做到帐、物、卡及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相符。

8、负责保管室的安全工作。

    9、根据实验教师选定的实验课作好各种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和实验结束的复原清工作。

    10、协助实验教师作好各种演示以及学生分组实验的指导工作。

    11、维护和保管好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掌握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规范和保养方法。

    12、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工作,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3、在上级技术人员指导下,参加实验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和使用工作,以及实验方法和设备的改进工作。

1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前要认真预习,写出实验预习报告,凭本次预习报告进入实验室做实验,并交上次实验报告。

2、学生应按指定位置就座,坐定后,首先核对仪器清单,发现问题及时向实验教师报告。严禁擅自动用别组仪器。在实验室内不得高声喧哗或随意走动。

3、实验时必须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服从实验教师的指导,如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实验教师的指导,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在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关掉电源并报告实验指导教师处理。

    5、实验过程中,必须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进行实验,认真测定实验数据,记录实验中出现的现象。不得抄袭臆造。

    6、实验结束后,必须将仪器设备清理复原,填写实验登记表,经实验教师检查签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7、不得私自将实验室内财产带出实验室,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上一条:数理学院实验室管理条例 下一条:荆楚理工学院学院实验室规则

  • 版权所有:@荆楚理工学院数理学院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 联系电话:0724-2355862  E-mail:slxy@jcut.edu.cn
  •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